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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sina新聞

先把責任落實 再談驗樓不遲

  



  4月4日,浙江奉化一幢隻有20年歷史的居民樓如麻將般突然倒塌。由此引起人們註意的,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良莠不齊的住宅樓宇,或將進入"質量報復周期"。目前奉化對塌樓小區29幢居民房屋進行瞭完全拆除,當地紀委也牽頭成立瞭責任追究調查組,啟動問責機制。(4月8日《京華時報》)

  這次垮塌或許是2009年上海"樓倒倒"事件以來,令人印象最為深刻的一次樓房質量事故。所不同的是,前者把安全隱患指向我們已經住瞭十幾二十年的舊房子,而後者則在提醒,即便新建的商品房根基也未必牢固到哪裡去。當奉化的檢測人員對事發小區房屋勘驗時,地基挖瞭一米就開始冒水,"往下再挖,已經幾乎是爛泥"。就是這樣的房子,因為地處學校周邊,也就華麗地變身為價格昂貴的學區房。可見,地面上的繁華容易看得到,地下究竟在靠什麼在支撐,卻常常被人遺忘和忽視。

  塌樓事故發生後,大排查開始瞭,"使用年限接近或超過20年的房屋"是重點。全國其他城市有的也緊張起來,更有人呼籲政府需要立即加強老舊危房的監管,像香港一樣推行"強制驗樓計劃"--這主要是為瞭清晰界定業主與政府的責任。即行政監管不能缺位,產權所有人也要對房屋負起保養、維修之責。

  "樓房安全一分鐘都不能等",話當然沒錯。不過一切監管和自律,關鍵都在與權責能否落實到位,否則就是無本之木。奉化垮塌樓房的居民們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質量問題,卻一再被拖延和漠視,監管責任若無人承擔,業主的權利該如何實現?

  我們不能忘瞭,香港的"強制驗樓計劃"在2012年真正推行之前,是有過近十年的立法討論的。討論的重點,恰恰是產權人權益的協調、責任的劃分以及資金的來源。尤其是針對那些"無管理、無法團(指受到一定的香港法例約束的團體或機構)、無維修"的舊樓業主,如沒有雇用管理公司代為管理、房屋市場價值不高、住戶多為年老貧苦的長者等等,這種類型的房屋失修最為嚴重,也最無能力來實施"驗樓計劃"。類似這樣的"三無"住宅樓,內地的數量肯定更多,產權歸屬也更加復雜,如何讓這些人能夠主動履行業主責任,並且政府對他們的需求有所承擔、提供應有服務,恐怕比憑空簡單喊一句"強制驗樓"要現實得多。

  因此,應對房屋質量隱憂,在法律上落實權責對應才是根本。沒有哪個傢庭願意提心吊膽的活在危房裡,業主的立場,本身就決定瞭他對房屋安全的關心。現在的問題是一旦發生問題,開發商的責任要如何追究?施工方的責任要如何追究?公共服務及質量監管部門該如何保護業主的利益,履行自己的職責?假若埋下隱患、漠視風險的人都得不到懲罰,何談倒逼出責任心與敬畏感,所謂"預防勝於治療"不過是一句空話。

  

新聞來源http://wh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4-09/銀行信貸房貸利息09274047573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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